翔丰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20:23:34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5-44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09:15—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萧云路 635 弄 11 号 A7 栋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鹏伟先生主持。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4,593,7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733,6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86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73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860,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86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306%。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周鹏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137,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7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13%。
周鹏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东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137,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03%。
赵东辉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叶文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137,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58%。
叶文国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吴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137,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57%。
吴芳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丁岚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137,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7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01%。
丁岚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陈秧秧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97,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98%。
陈秧秧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黄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97,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95%。
黄明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翟登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97,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96%。
翟登云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7,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9%;
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7%;弃权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057%;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1597%;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5%。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7,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9%;
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7%;弃权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057%;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1597%;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5%。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7,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9%;
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7%;弃权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057%;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1597%;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5%。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周俊、戴余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