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19:38:56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3,392,4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7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6.01%)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16,6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荣继华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3,392,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7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6.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15,416,6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00%。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7、若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荣继华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 10%(上述股票总数以
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本总数计算);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 20%。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2、荣继华先生参与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以下承诺:
“本次获配股票自愿按照规定从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还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继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荣继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荣继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五)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荣继华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