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18:37:49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期限 5 年,借款利率以双
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 LPR 下浮 90BP 为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 12 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
控股)提供借款 647,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
子公司(含全资、控股)提供借款余额 3,168,945.59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期限 5 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 LPR 下浮 90BP 为准,利率调整频次为每
年 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随市场 LPR 利率进行一次调整,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同
时,公司将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作为担保。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 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 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17,315,947.49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京投公司总资产 9,276.21 亿元、净资产 3,148.97
亿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41.97 亿元、净利润 27.66 亿元。(合并报表口
径,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京投公司总资产 9,561.67 亿元、净资产 3,208.95
亿元;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8.51 亿元、净利润 8.09 亿元。(合并报表口径,
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委托人(或贷款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
(三)借款期限
自借款之日起 5 年。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 LPR
下浮 90BP 为准,并执行浮动利率,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 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
随市场 LPR 利率进行调整”。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公司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借款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提供借款
647,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
控股)提供借款余额 3,168,945.59 万元。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