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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17:28:01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隆电气”)、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环鸿科技”)拟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环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环电股份”或“交易对方”)出售土地(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交易金额合计新台币 719,268,070 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 4 次,总金额为人民币 366,481,487.63 元;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交易 19 次,总金额为人民币
382,599,211.78 元。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在台湾地区的营运需求,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环电股份出售台湾全资子公司环隆电气和环鸿科技所持有的土地,由环电股份投资建设总部大楼,建设完成后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租赁给本公司使用,有利于兼顾当地法规要求和公司营运灵活性。交易标的位于台湾省南投县草屯镇中兴段,交易金额合计新台
币 719,268,070 元,折合人民币约 1.75 亿元(按照 2025 年 6 月 25 日汇率折算)。
根据中联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出具的《估值报告书》【档案编号:R-114050702、R-114050701】,南投县草屯镇中兴段 189 地号、1130 地号土地(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一”)评估价值为新台币 50,996,784 元,194 地号土地(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二”)评估价值为新台币 668,271,286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分别为
新台币 50,996,784 元、668,271,286 元,合计新台币 719,268,070 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不存在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交易对方环电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环电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编号:24790031
3、代表人:陈昌益
4、注册资金:新台币 5,000,000 万
5、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7 日

6、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控股公司
7、注册地址:南投县草屯镇太平路一段 351 巷 141 号
8、主要股东: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9、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单体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新台币千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345,564 68,575,461
负债总额 12,321,085 11,519,667
所有者权益 59,024,479 57,055,794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946,160 4,787,761
注:环电股份为控股公司,无营业收入,其利润来自于投资收益。
10、环电股份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类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环隆电气、环鸿科技位于台湾省南投县草屯镇中兴段的土地。
子公司 交易标的及交易金额
交易标一:
环隆电气 地号 189 号,面积 731 平方米,交易金额为新台币 46,564,552 元
地号 1130 号,面积 71 平方米,交易金额为新台币 4,432,232 元
合计新台币 50,996,784 元
环鸿科技 交易标的二:
地号 194 号,面积 11,123 平方米,交易金额为新台币 668,271,286 元
合计 总面积 11,925 平方米,交易金额为新台币 719,268,070 元
2、权属状况说明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交易标的一为环隆电气所有,于 1989 年受让取得;交易标的二为环鸿科技所有,于 2011 年受让取得。交易标的的用途为工业用途,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一账面原值新台币 14,043,081 元、已计提
摊销 0 元,账面净值新台币 14,043,081 元;交易标的二账面原值新台币 110,010,719
元、已计提摊销 0 元,账面净值新台币 110,010,719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交易标的一账面原值新台币 14,043,081 元、已计提
摊销 0 元,账面净值新台币 14,043,081 元;交易标的二账面原值新台币 110,010,719
元、已计提摊销 0 元,账面净值新台币 110,010,71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账面净值合计新台币 124,053,800 元,本次交易总金额新台币719,268,070 元,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合计新台币 595,214,270 元,折合人民币约
1.45 亿元(按照 2025 年 6 月 25 日汇率折算)。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依据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1、评估机构:中联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
2、评估基准日:2025 年 5 月 12 日
3、评估方法:比较法
4、评估结论
(1)交易标的一
勘估目标系坐落于南投县草屯镇太平路一段 351 巷之不动产,本报告之估价目的为“评估目标物价格供委托单位参考”,价格种类为“正常价格”,价格日期
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考虑委托人提供之勘估目标基本数据,评估勘估目标于现
行不动产市场正常条件下之合理价值。
经针对勘估目标进行产权、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不动产市场及最有效使用之分析后,采用比较法为估价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最终价格决定如下:

189 地号:新台币 46,564,552 元,所占比率 91.31%
1130 地号:新台币 4,432,232 元,所占比率 8.69%
合计:新台币 50,996,784 元
(2)交易标的二
勘估目标系坐落于南投县草屯镇太平路一段 351 巷之不动产,本报告之估价目的为“评估目标物价格供委托单位参考”,价格种类为“正常价格”,价格日期
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考虑委托人提供之勘估目标基本数据,评估勘估目标于现
行不动产市场正常条件下之合理价值。
经针对勘估目标进行产权、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不动产市场及最有效使用之分析后,采用比较法为估价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最终价格决定如下:
土地:新台币 668,271,286 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估值报告书》,交易标的一的评估价值为新台币 50,996,784 元,交易标的二的评估价值为新台币 668,271,286 元,合计新台币 719,268,070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分别为新台币 50,996,784 元、668,271,286 元,合计新台币719,268,070 元。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基础,根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环电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分别与环隆电气、环鸿科技签署了《不动产买
卖契约书》,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关于交易标的一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
(1)立契约书人
买方:环电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买卖标的
土地标示: 南投 县 草屯 镇 中兴 段(以地政机关登记簿登载之内容为准)
地号 面积(m2) 权利范围 分区与编定
0189-0000 731 全部***1分之1*** 乙种工业用地
1130-0000 71 全部***1分之1*** 乙种工业用地
合计总面积 802 m2。
(3)买卖价金之给付
一、买卖总价款:新台币 50,996,784 元整,由买方以现金电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二、双方同意,于买卖双方登记过户后,卖方及时依第一条之买卖价格开立等额发票予买方,买方应于确认无误后,依约定于过户后 30 日内汇至卖方银行账户。
(4)其他约定
一、本件不动产买卖有关实价登录、洗钱防制法、适用房地合一税(或财产交易所得税)部分,地政士应充分告知买卖双方知悉使买卖双方已了解一切相关法令规定,除有另行委由办理本件买卖登记案件之地政士代理申报房地合一税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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