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15:59:55
证券代码: 688596
转债代码: 118053
证券简称: 正帆科技
转债简称: 正帆转债
公告编号: 2025-04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 2025 年第二
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2021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3,134,800 股, 行权期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 2025 年第二季度,
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 453,242 股, 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14.46%,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 1,543,414 股, 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49.23%。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 日) 到达股票账户, 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
日) 上市交易。
一、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制定并实施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 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 972.00 万份股票期权。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2.00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每股 22.00 元, 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 并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
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021 年 12 月 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922.00 万份。
2022 年 12 月 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 行权价格由 22.00 元/份调整为 21.87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01) 。
2024 年 6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 , 同意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21.58 元/
股。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74) , 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 实际
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 , 同意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21.30 元/股。
2、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1 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姓名 职务 已获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份)
可 行 权 数
量(份)
本 次 行 权
数量(份)
本次行权数量
占可行权数量
的比例(%)
一、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史可成 董事、 总经
理
3,300,000 1,122,000 0 0
ZHENG
HONG
LIANG
(郑鸿
亮)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
人、 董事会
秘书
2,200,000 748,000 374,000 50.00
小计 5,500,000 1,870,000 374,000 20.00
二、 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员
工(合计
8人)
中层管理人
员、 技术骨
干、 业务骨
干
3,720,000 1,264,800 79,242 6.27
小计 3,720,000 1,264,800 79,242 6.27
总计 9,220,000 3,134,800 453,242 14.46
注: 上表“本次” 所指期间范围为 2025 年第二季度, 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2 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2.3 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 10 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共 8 人参与行权。
二、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 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 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于2025年第二季度累
计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453,242 股,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 股
类别 变动前(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次变动 变动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085,826 453,242 292,539,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总计 292,085,826 453,242 292,539,068
本次股份变动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 年第二季度,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登
记 453,242 股, 获得募集资金 9,780,962.36 元, 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四、 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