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27 17:59:30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7 月 14 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5 年 7 月 7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同意注册,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800.00 万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
五年 2.0%、第六年 2.5%。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 号文同意,公司 33,80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
券代码“111020”。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合顺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下午 15:00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表决,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7 日
6、出席对象
(1)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合顺转债”债券持有人。上述“合顺转债”(转债代码:111020)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合顺转债”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07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箱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债券登记日后一日)上午 9:00 起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日)上午
12:00 止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邮寄方式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jhsdm@jhspa6.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相关原件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合顺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携带参会登记资料原件于
会议开始前 1 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签到手续;
2、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
(2)联系人:李鑫
(3)电话:0571-82955559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
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表决票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 决 票
(说明:请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
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代理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
设进度的议案》
股东或代理出席人签字:
投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