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9:17:38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珠宝文化产业园20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董银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0人,代表股份16,37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8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12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06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23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9人,代表股份4,27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9%。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提名崔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138,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42,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71%。
崔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崔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09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998,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862%。
崔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提名袁祖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330,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34,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004%。
袁祖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成湘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294,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98,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592%。
成湘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2 %;反对 6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5%;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898%;反对 6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75%;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60 %;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735%;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56%;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3 %;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5%;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32%;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56%;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68 %;反对 5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749%;反对 5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46%;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30 %;反对 6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3%;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50%;反对 6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29%;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165 %;反对 6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9%;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165%;反对 6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49%;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7%。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31 %;反对 6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8%;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328%;反对 6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77%;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4%。
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3 %;反对 5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1%;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92%;反对 5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20%;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8%。
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11.0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