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6-25 16:46:05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发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确认竞价结果后及时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3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该报告经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更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设立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少平、李先纯、王乔
202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