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18:01:49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5-04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219,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9%;2025年6月17日,兴宁众益福质押4,3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0.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3%;2025年6月18日,兴宁众益福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共4,37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0.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8,665,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84%,占公司总股本的27.17%。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众益福《关于告知
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众益福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4,350,000 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质押给骆珈宁,质押起始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质押到期日为:2025 年 12 月 17 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 是
是否为 否 否 占其所
股东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占公司总 质押融资
名称 东 数(股)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比例 股本比例 资金用途
售 质
股 押
为深圳金
兴宁 否 信安向骆
市众 (为控 2025 年 珈宁借款
益福 股股东 4,350,000 否 否 2025 年 6 12 月 17 骆珈宁 10.82% 0.63% 人民币
投资 一致行 月 18 日 日
有限 1000万元
公司 动人) 提供质押
担保
(二)兴宁众益福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兴宁众益福行使。
2.经向兴宁众益福了解,深圳金信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将以其自
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
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骆珈宁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金、房地产抵押物、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
债权。由此兴宁众益福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三)兴宁众益福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众益福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将质押给倪滨江的部分股份 4,375,000 股办
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4,375,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8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
解质时间 2025年6月18日
持股数量(股) 40,219,608
持股比例 5.7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1,975,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79.5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8,665,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84%。具体股份质押
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及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本次质押及解 解押后累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押前累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
(股) 数量(股) 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中冻结股份
(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深圳金信安 109,128,041 15.72% 87,170,000 87,170,000 79.88% 12.55% 0 0 0 4,641,493
兴宁金顺安 86,968,420 12.52% 69,520,000 69,520,000 79.94% 10.01% 0 0 0 5,727,018
兴宁众益福 40,219,608 5.79% 32,000,000 31,975,000 79.50% 4.60% 0 0 0 0
合计 236,316,069 34.03% 188,690,000 188,665,000 79.84% 27.17% 0 0 0 10,368,511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兴宁金顺安被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5,727,01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59%,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 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67%。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74,365,000 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持
公司股份的 73.78%,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1%,对应融资余额 35,900 万元。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88,665,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79.84%,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7%,对应融资余额 38,900 万元。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4.本次质押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