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20:49:3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3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李君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
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与明锐
思成(湖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37 年 5 月 31 日止,共计 12 年。对于该项租赁业务,租赁期限内丽尚国
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分期向明锐思成(湖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租金,合计约 2.47 亿元。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