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公告时间:2025-06-13 19:17:3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0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3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9
第一节 董事 ......29
第二节 董事会 ......33
第三节 独立董事 ......42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会议 ......45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7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6
第一节 通知 ......56
第二节 公告 ......57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9
第十章 修改章程 ......61
第十一章 附则 ......61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华阳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常州市政务服务
管 理 办 公 室 注 册 登 记 , 并 取 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204127290001795。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122 号”文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427.1000 万股,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Huayang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邮政编码:2131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8.3500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参与市场竞争,保信誉,逐步扩大公司实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
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 备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 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母婴用品 制造;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软件开发;虚拟 现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
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列表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1 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 2,098.209 66.82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司 日
2 许云初 546.7164 17.41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日
3 许鸣飞 295.5224 9.41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日
4 许燕飞 147.7612 4.71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日
5 常州聚英投资合伙企 18.4701 0.59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业(有限合伙) 日
6 於建东 18.4701 0.59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日
7 俞贤萍 9.2351 0.29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日
8 王少锋 5.5410 0.18 净资产折股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合计 3,139.9253 100.00 --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139.9253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
额为 1 元。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5,708.3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 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