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9:53:29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5-051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发展的需求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李 兴先生、李子豪先生、程松先生、徐坚先生和 LINHOWARDZHIHAO(林志豪)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吴玉光先生、宋萍萍女士和 王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吴玉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
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民主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兴: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 年创办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兴投资”)执行董事,湛江欢乐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湛江兴宝达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李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14.81%的股份,还通过豪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豪兴投资持有公司 52.44%的股份,李兴先生持有豪兴投资 59.9539%股权。李兴先生之配偶朱文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71%的股份,同时持有豪兴投资 39.9692%股权。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之子李子豪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李子豪先生持有豪兴投资 0.0515%股权。李兴先生之兄弟李康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还通过宿迁茂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茂兴咨询”)持有公司股份,茂兴咨询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李康荣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在茂兴咨询的出资比例为 19.09%,李康荣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李子豪先生和李康荣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此外,公司董事 LINHOWARDZHIHAO(林志豪)先生为李兴先生之女婿。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李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兴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李子豪: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1993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任欢乐家(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高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公司电商事业部总监、董事长特别助理。
李子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豪兴投资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豪兴投资持有公司 52.44%的股份,李子豪先生持有豪兴投资0.0515%股权。李子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之子,李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81%的股份,同时持有豪兴投资 59.9539%股权;朱文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71%的股份,同时持有豪兴投资 39.9692%股权。李子豪先生与公司副总裁李康荣先生为叔侄关系,李康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还通过茂兴咨询持有公司股份,茂兴咨询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李康荣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在茂兴咨询的出资比例为 19.09%。此外,公司董事 LIN HOWARDZHIHAO(林志豪)先生的配偶李芷莹女士与李子豪先生为兄妹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李子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子豪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程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宿迁茂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程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茂兴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茂兴咨询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程松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在茂兴咨询的出资比例为17.62%。除此之外,程松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程松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徐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原国家经委食品工业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教部工程师、中国凯利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引进处副处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服务部主任及综合业务部主任,2019 年至今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坚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LINHOWARDZHIHAO(林志豪):男,新西兰国籍,拥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95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湛江华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湛江中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湛江国贸大鹏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达智高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达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LIN HOWARD ZHIHAO(林志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李芷莹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李兴先生之女,李芷莹女士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子豪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副总裁李康荣先生为叔侄关系。李芷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豪兴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豪兴投资持有公司 52.44%的股份,李芷莹女士持有豪兴投资 0.0254%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LIN HOWARD ZHIHAO(林志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LINHOWARDZHIHAO(林志豪)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
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玉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曾任国营豫新机械厂审计处审计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北京开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玉光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宋萍萍: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法学硕士。现
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前海科控港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萍萍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