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谷: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6-06 19:53:2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期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评价,以实现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及贡献的紧密结合,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与董秘办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8 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
第一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或
第二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3%,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或
第三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2%,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或
第四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3%,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指标
公司业绩考核 A≥Am 100%
指标增长率(A) An≤A<Am A/Am
A<An 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各年度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后授予,则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或
预留授予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3%,
第一个行权期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或
预留授予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2%,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二个行权期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或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或
预留授予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3%,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行权期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分位值
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指标
公司业绩考核 A≥Am 100%
指标增长率(A) An≤A<Am A/Am
A<An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下同);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3、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增长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业绩完成度取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完成度的孰高者;因基期净利润为负数,净利润增长率计算采用绝对值处理,计算公式为(本期金额-基期金额)÷基期金额绝对值;
4、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对标企业或同行业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同行业指中证行业(2021)分类“通信服务-通信设备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通信终端设备及组件”;对标企业包括鼎汉技术(300011.SZ)、航天智装(300455.SZ)、世纪瑞尔(300150.SZ)、达华智能(002512.SZ);5、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参照公司有关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评价标准 B+及以上 B 及以下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0
各行权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5-2028 年;
预留授予部分若于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则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于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则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
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