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20:13:32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北京
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创”)双方拟共同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其中何全波先生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数为 42,187,4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8.12%的股份),北京华创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0,643,7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76%的股份),双方共计转让的股份数为62,831,2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1.89%)。
1、截止 2025 年 6 月 3 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虽已产生受让方,但具体的交易
条件,以及是否能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是否能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公开征集的受让方深圳汇理的实际控制人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本次交易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待审批完成后签署交易合同。本次审批是否能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规定,协议转让价格应不得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关于转让价格的条款适用上述规定,公司
股价波动会影响具体交易合同的签署,故最终是否能签署交易合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实际实施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2025 年 6 月 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二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
方式转让公司全部股份的公告》,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第二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全部股份的进展公告》。
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二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
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全部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网络竞价活动的结果是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受让方。本次公开征集的受让方深圳汇理的实际控制人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本次交易尚
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待审批完成后签署交易合同。本次审批是否能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公开征集转让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止 2025 年 6 月 3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北
京华创公开征集转让事项虽已产生受让方,但具体的交易条件,以及是否能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是否能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公开征集的受让方深圳汇理的实际控制人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本次交易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待审批完成后签署交易合同。本次审批是否能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规定,协议转让价格应不得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关于转让价格的条款适用上述规定,公司股价波动会影响具体交易合同的签署,故最终是否能签署交易合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实际实施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