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8:47:37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4 月 24 日、4 月 26 日分
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1.00 元/股(含)调整为 10.85 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