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7:19:48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71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 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亿元闲置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2,129,409股新股。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3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5,981,117,981.67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1,739,783.69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69,378,197.98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23-65号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9.81亿元,扣除承销费到账金额59.73亿元,截至2025年4月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46亿元(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1.19亿元,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合计2.45亿元。
三、关于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5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募集资金建设有需求的情况可提前归还,同时在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如长期股权投资、购买银行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前述闲置募集资金,不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因土地交付等原因存在一定延迟,另一方面,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尚未达到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尚余部分募集资金未支付,且上述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同时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对外投资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费用,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0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陆续使用,并有效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监事会及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太阳能已将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财务性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