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8:39:35
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梅坦先生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2990 号,天禄科技办公楼五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54,619,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5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802,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86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816,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3,227,1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10,4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816,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46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3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95%;反对 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2%;弃权 7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190%;反对 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4%;弃权 7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96%。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3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86%;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7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035%;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9%;弃权 7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96%。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3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95%;反对 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2%;弃权 7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190%;反对 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4%;弃权 7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96%。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3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84%;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7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004%;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9%;弃权 7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32,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93%;反对 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2%;弃权 7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159%;反对 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4%;弃权 7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27%。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745,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97%;反对 1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9%;弃权 7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137%;反对 1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36%;弃权 7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27%。
7、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37,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3%;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8%;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4,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97%;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1%;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2%。
8、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3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2%;反对 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9%;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5,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52%;反对 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6%;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2%。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37,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3%;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4,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97%;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37,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3%;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4,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97%;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06,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反对 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14,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