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9:36:53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5-29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 3333 号德尔广场 B 栋 21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汝继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203 人,代表股份 431,697,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46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421,908,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2.91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7 人,代表股份 9,788,5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7%。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97 人,代表股份9,78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7%。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4,431,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69%;反对 7,2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40%;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4,425,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6%;反对 7,2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40%;弃权 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4,415,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2%;反对 7,2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5%;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24,431,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70%;反对 7,2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38%;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五)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330,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5%;反对 7,3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3%;弃权 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21,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88%;反对 7,3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536%;弃权 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28,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66 %;反对 7,4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69%;弃权 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30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834%;反对 7,4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273%;弃权 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3%。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姚红鹏先生、史旭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359,588,412 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21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56%;反对 7,4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13%;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30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109%;反对 7,4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19%;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2%。
公司监事张芸先生、朱斌先生、童颖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与
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910,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2 %;反对 7,4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3%;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30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415%;反对 7,4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589%;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6%。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姚红鹏先生、史旭东先生、吴惠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360,302,412 股。公司监事张芸先生、朱斌先生、童颖超女士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红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312,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93%;反对 7,3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6%;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0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29%;反对 7,3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7%;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311,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91%;反对 7,3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8%;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0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468%;反对 7,3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68%;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416,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5%;反对 7,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3%;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416,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4%;反对 7,2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5%;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50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64%;反对 7,2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372%;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416,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5%;反对 7,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3%;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508,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