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普邦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9:15:36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6 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杨国龙先生
公司董事长涂善忠先生及副董事长涂文哲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杨国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672,590,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0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47,311,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1 人,代表股份 25,279,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 251 人,代表股份 25,279,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295,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99%;反对
18,150,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86%;弃权 14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4,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82%;反对
18,150,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98%;弃权 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287,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87%;反对
18,152,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89%;弃权 1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152,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089%;弃权 1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162,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1%;反对
18,26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53%;弃权 1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0,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009%;反对
18,26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452%;弃权 1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29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99%;反对
18,14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77%;弃权 1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3,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62%;反对
18,14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776%;弃权 1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47%;反对
18,78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92%;弃权 374,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4,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91%;反对
18,78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12%;弃权 37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479,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85%;反对
18,73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54%;弃权 377,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984%;反对
18,73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092%;弃权 37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七)《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468,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70%;反对
17,555,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1%;弃权 1,566,4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569%;反对
17,555,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465%;弃权 1,566,4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6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350,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94%;反对
18,279,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77%;弃权 960,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39,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01%;反对
18,279,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97%;弃权 960,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967,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12%;反对
18,176,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4%;弃权 446,7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6,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11%;反对
18,176,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015%;弃权 446,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普邦股份002663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