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7:38:41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3 点 30 分开始,会期半
天;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78,43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7,18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20,201,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960,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1,24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6%;
反对 2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弃权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1%;反对 2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51%;弃权 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8%。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4%;
反对 2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弃权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7%;反对 2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51%;弃权 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9%;
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2%;弃权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1%;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4%。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2%;
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2%;弃权4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9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2%;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826%;弃权 4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2%。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2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4%;
反对 1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7%;弃权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5%;反对 1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72%;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4%。
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9%;
反对 2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弃权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33%;反对 2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51%;弃权 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7%。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8%;
反对 2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2%;弃权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2%;反对 2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974%;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4%。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4%;
反对 2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1%;弃权8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59%;反对 2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054%;弃权 8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8%。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董事、实际控制人张强先生控制的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57,830,000 股。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393,5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61%;
反对 2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0%;弃权2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55%;反对 2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13%;弃权 2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2%。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徐雪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6,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97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8%;
反对 2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8%;弃权2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53,300 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