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8 18:24:05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87,363,275.13 元(不含其他费用,利息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止)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已为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偿本金及利息 8,675.76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
司已在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8,675.76 万元。鉴
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收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苏 0412 民初
8219 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蔡家胜
被告三:倪修兵
被告四:高祖安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苏 0412 民初 8219 号
涉案金额:87,363,275.13 元(不含其他费用,利息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止)
起诉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受理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诉讼机构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常州市武进区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案件的事实
2024 年 11 月 8 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 1191 民初 1258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业已生效。判决中载明原告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 年 12 月,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协议书》,约定被告一、被告
二对原告代偿的款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原告根据(2024)苏 1191 民初 1258
号民事判决书,为被告一履行了担保责任,清偿了被告一对案外人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债务共计 86,632,470.84 元。
另,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曾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与原告签订《反担保
协议书》,约定为被告一因原告履行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对原告的追偿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诉讼案件的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偿还代偿款 86,632,470.84 元及利息损
失 730,804.29 元(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止),并按照年利率 3.1%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2、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为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偿本金及利息 8,675.76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已在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8,675.76 万元。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