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5-08 16:01:41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 √
授信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12.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3.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
(三)上述议案六至十三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楼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32)
联系人:康岚、张晶
电话:0755-26710011转1688;
传真:0755-26710012
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957,投票简称:“科瑞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2、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