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7:40:57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5-03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系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重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人名称: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公司分别授权重工有限、宇通重装以其自身名义使用其中 1.05 亿元、0.20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对其使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重工有限、宇通重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为 0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向光大银行出具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分别授权重工有限、宇通重装以其自身名义使用其中1.05亿元、0.20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对其使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13)。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于2024年6月13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东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重工有限同意为矿用装备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临2024-038)。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于2024年10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重工有限同意为矿用装备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4-066)。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于2024年11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重工有限同意为矿用装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4-0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重工有限、宇通重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为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67,7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红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水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重
工有限资产总额 40.66 亿元,负债总额 24.0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14.91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98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 亿元。
2、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和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材、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持股70%,郭旭东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宇
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24 亿元,负债总额 1.05 亿元,净
资产 2.19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2 亿元,净利润 0.10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光大银行出具的《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主要内容如下:
(1)不可撤销地授权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分别以其自身的名义使用其中1.05亿元、0.20亿元的授信额度;
(2)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根据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以其自身名义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构成对授信额度的合法有效使用,公司承诺将督促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履行其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各项承诺和还款义务,并承诺对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对光大银行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3)如果重工有限、宇通重装未能按照相关《贷款合同》项下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光大银行无需首先向重工有限、宇通重
装提起任何诉讼、仲裁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向下属公司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公司偿还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在《贷款合同》项下对光大银行的债务。光大银行有权从公司在光大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划相应款项抵偿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对光大银行所负的债务,如扣划款项不足清偿重工有限、宇通重装对光大银行所负的债务,光大银行可采取《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许可的其他任何手段向公司追偿,直至公司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2028年4月26日。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的终止不影响公司对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已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所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议案中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3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