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中衡设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05 15:32:4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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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
江苏·苏州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3
三、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5
议案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
议案三:2024 年年度报告 ......18
议案四: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
议案五: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5
议案六: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7
议案七: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28
议案八: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9
议案九: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30
议案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1
议案十一: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4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9
议案十三: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43
议案十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股总数,请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于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
五、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的,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 5 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于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大会主持人可以回答,或者指定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 10 分钟。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领取表决票后请确认股东名称、持股数,并在“股东或股东代表”处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权的在“弃权”栏内划“√”;一项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弃权”。 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的,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自觉离开会场。请勿擅自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工的正常工作。
特此告知,请各位股东严格遵守。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月 16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
会议议程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 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 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 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
5、宣读会议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年度报告》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8)《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
6、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7、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8、计票、监票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9、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0、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11、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2、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3、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4、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要求,在 2024年度内积极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对股东大会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和检查,保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44 项议案。
1、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2、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3、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
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4、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17 项议案。
5、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
6、2024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
(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最高 7000 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等 16 项议案。
7、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8、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 DK2024008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
1、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9
项议案。
2、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最高 7000 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3、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公司治理水平逐步提升。
(四)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五)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指定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