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30 20:16:37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2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614,000 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同意以 33.1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予 可归属数量
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予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万股) 的限制性股
(万股) 票总量的比
例
易扬波 中国 董事、总经理、核心 50 15 30%
技术人员
李海松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30 9 30%
人员
易慧敏 中国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30 9 30%
书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1 人) 428 128.40 30%
合计(24 人) 538 161.40 3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31,310,346 0 131,310,346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的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14 号),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24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1,614,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53,245,860.00 元,所有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