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2:56:25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邬学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邬学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依法履行
了监事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
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鉴证与核查,分别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监事的薪
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本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5]5058号),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三项(一)项之规定,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保障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资金,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 2025 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
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情况,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 2025 年度生产
经营,暂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流程,严格把控各项风险环节。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稳定,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稳定股东回报预期。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清晰、易懂的公告,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同时,公司将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股东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5058 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