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龙溪股份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5-006)
公告时间:2025-04-29 22:31:34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碧湖总部 1607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其中独立董事唐炎钊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晋辉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预算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311,875.2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
分 配 利 润 1,144,163,863.84 元 , 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315,752,571.19 元。现拟以现有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982,142.84 元(含税)。合并公司于 2025 年 1 月派发的 2024 年第三季度现
金红利人民币 23,973,214.26 元(含税), 2024 年全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955,357.10 元,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8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联系电话:0596-2072091,电子邮箱:zgp@ls.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 2024 年年度报告》和《龙溪股份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基于谨慎从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经理班子年薪方案》及其他相关考核制度的规定,经初步测算,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489.70 万元为任职期间应发薪酬(不含任期激励),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金额为 145.1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年薪报酬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
本项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 89.00 万元(包含审计服务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和派遣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出差补贴等相关费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847.86 万元。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贷款,利率按不低于母公司同期实际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类型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控体系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217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
为:龙溪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溪股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