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美珍)
公告时间:2025-04-29 22:19:3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章美珍)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围绕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谨慎、勤勉、尽责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章美珍:女,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
学教授。1987 年 9 月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主任、副院长。
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江西恒大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章美珍 15 15 4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及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计提减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听取报告,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交流、资料审阅等形式,开展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及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了提名。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任职,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审慎分析、沟通,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及发展规划发表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撰写调研报告陈述公司在光伏行业寒冬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中肯的建议。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十五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时常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按照上海交易所问询函修改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4 年,公司完成 4 份定期报告,97 份临时公告。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
况考虑,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章美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