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逸飞激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2:13:1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红波、邵泽宁和非独立董事丛长波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潘红波先生担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
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2 月 2 日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3.《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8 月 16 日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在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我们提醒公司要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杜绝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内部管理的提升,及时更新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与募集资金管理及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他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论证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类型的合理性,并敦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内控制度的实施落实,全面加强管控,并将持续关注公司在后续的工作中完善内控管理的措施与相关责任落实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中心、审计部、证券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但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与募集资金管理及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他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并督促落实公司内控缺陷重点整改举措,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