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13:11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25-02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下
午在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南 301D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
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香港、德国等地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
经仔细审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
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
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制定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经仔细审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
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因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
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7)。
五、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因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7)。
六、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本次章程修改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立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等原有制度规则中有关监事会的规定。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