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05:33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中主要回顾并总结了 2024 年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同时明确了公司
2025 年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的工作情况和 2025 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辽宁东
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投资情况及董事会主要日常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 2025 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017、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 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和 2025 年的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历
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对 2025 年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了预计,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3,242,766.0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92,111,597.7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5,54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54,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