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水井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50:1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资质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任审计机构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随后,立信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沟
通计划、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并与立信就预审工作中关注到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立信项目组成员召开了无管理层参与的单独沟通会议,对审计机构在本次审计、沟通过程中的障碍、难点、焦点进行沟通,对审计、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对管理层在维护会计账册记录,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方面的表现发表了积极肯定意见。
(四)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并与立信就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五) 2025 年 4 月 28 日,立信按照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出具
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