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翱捷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31:35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为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附件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结合《公司法》修订情况拟对《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第七章 公司监事会”内容(即第一
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及其他章节关于“监事”“监事会”的相关描述,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4、除前述三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程。 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2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应当经过董
事会同意。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3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 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4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5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公司股东、董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公司股东、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可以 文件。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可以起诉
起诉股东,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股东,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
员,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首席战略官、副总经理、董 公司的首席战略官、总经理、副总经
6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董事会认定的其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
他人员。 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7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担保、补偿或者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
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8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
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9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监会、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 2/3
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10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1 第二十七条 公司

翱捷科技688220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