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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春秋航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若山)

公告时间:2025-04-29 18:03:4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若山作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并同时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现将本人 2024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若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4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 年 7 月-1997 年 9 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 年 10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都会认真阅读公司事先提供的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股东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与确认;对变更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选聘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与审核;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并提出意见;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等。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现场出席,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人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在听取内部审计部汇报时,本人关注合同管理、数字化系统等问题,倡导利用大数据提高内审效率,并要求在内部审计报告中加入整改措施的后续情况;与公司内控部门就内控流程管理、内控与内审的衔接等关键点进行讨论;在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时,重点关注资产完整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学习,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 年第 4 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按规定完成学习内容以不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于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等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外,为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人分别于2024年4月与10月前往公司位于日本福冈和越南胡志明市的外站进行现场调研,与负责相关地区业务的管理人员就财务管理线上控制流程、海外线上支付与收单平台、海外线下现金收款监督问题等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与评估。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如遇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能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进展,并及时解答独立董事的疑问,为本人的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变更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业绩预告、股份回购等重要事项,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股东大会审议的预算金额内正常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 变更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本人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沟通,本人对变更原因、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以及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业务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最终发表意见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本人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
(四) 公司内部控制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评估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财务内控工作的重心从事后监督补正缺陷逐步转变为事前发现风险并防范,从以点突破逐步过渡到财务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的搭建。本人结合内部控制手册,在内控流程指引下,重点关注采购、购票、优惠、折扣等问题,细化评分指标。
(五)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六) 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发布了《春秋航空 2023 年年度业绩预
盈公告》,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春秋航空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均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 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发布了《春
秋航空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上述两次股份回购事项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准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对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每一项议案,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关键职能与重要作用。
在未来,本人会继续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进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的沟通交流。同时,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与决策能力,忠实且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为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贡献自己的力量。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若山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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