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许强
公告时间:2025-04-29 17:39:38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强)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许强: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 年至今浙江工业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企业管理系主任、院长助理等职。现任杭州高新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478)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了解会议的各项审议事项,主动与公司联系,询问、核实有疑惑的需进一步了解的个别事项,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逐项审议
每项议题,积极参加讨论,努力提高决策水平,为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
水平建言献策。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许强 14 14 0 0 否 4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另外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 4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审核公司 2024 年度董
事、高管薪酬议案,经审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照公司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情
况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 10 万/年(税前),公司高管按照公司薪酬标准和绩
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兼任职务的,按就高原则领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本人任职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由于公司前期存在会计差错的情况,2024 年 3 月,本人要求公司聘请第三
方中介机构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差错更正报告》进行复核,对公司 2023 年度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与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核查。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已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为独立董事充分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及线上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时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管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等事项作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同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五)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公司传递的相关监管培训资料,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等内容,以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关注了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特别是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报告期间,
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遵循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格,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及外部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仔细审阅每期定期报告,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 年,公司募集资金因涉诉被冻结,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及
时解决募集资金受限的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冻结 2,752.09 元。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12 月,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与北京亚泰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 2024 年度的审计聘任。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决定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任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的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严格审核了报告期内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