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新黄浦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7:30:33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 2025-012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回收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对已经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或转销。
经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及转回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减值准备金额(万 备注
元)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94.30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194.30
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4,907.79
其中: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米速 1,174.00 单项计提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智富茂城 5,000.00 单项计提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扬州友财 -424.35 应收账款收回,转回以前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佶深 -191.26 应收账款收回,转回以前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转回-北京耀莱 -947.64 其他应收款收回,转回以
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存
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 年,公司考虑房产所在
地的市场情况和房产自身状态等因素,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94.30万元。
(三)本次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1、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米速
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欣能源,应收上海米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的诉讼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判决,吉欣能源胜诉。上述债权以上海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的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 658 弄 93 号会所为抵押物。参考抵押物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公司管理层从财务谨慎性角度考虑,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1,174.00 万元,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其他流动资产-智富茂城
2018 年 3 月,公司拟参与上海智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品置业”)
名下上海古浪路的一块净地开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黄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投资”)向上海智富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与智品置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支付合作意向金 1 亿元。由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未能完成,债务人亦未向新黄浦投资返回意向金及其利息。2020 年 12 月,新黄浦投资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智富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富集团”)、智品置业、丁勤富、严悦文提起诉讼,立案前采取诉讼前保全措施,查封了智品置业名下位于普陀区桃浦路 674 坊 15、16 丘的土地,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用地,
查封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双方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进
行诉讼前调解,因双方意愿差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新黄浦投资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正式立案。2022 年 2 月 25 日,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判决智富集团、智品置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返回合作意向金 1 亿元及资金占用费,严悦文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智富集团和智品置业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
院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开庭,判决公司胜诉。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
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 年 2 月 27 日,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未能查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案件的执行。2023 年 11 月 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智品置业名下位于普陀区桃浦路 674 坊 15、16
丘的土地的查封期限的到期日续封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
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律师意见和客观存在的事实判断:新黄浦投资虽已对上述土地进行保全,但尚需经过审理、判决、执行、拍卖等程序,变现的过程预计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经综合评估测试后,分别在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000万元,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5,00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0,000 万元,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四)本次信用减值准备转回事项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转回-扬州友财
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欣能源,应收扬州友财健安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的诉讼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判决,吉欣能源胜诉。上述债权以吉欣能源股权质押和上海金
鲨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四川北路 1774 弄 108 号后门全幢房产为抵押物。本期收到江苏仪征人民法院执行款 435.90 万元,转回对应减值准备 424.35 万元,该事项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已全部转回。
2、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转回-佶深
公司应收佶深(上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诉讼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判决,
公司胜诉。上述债权以吉欣能源(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和上海金鲨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四川北路 1774 弄 108 号后门全幢房产为抵押物,参考股权价值和抵押物(房产)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对佶深(上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085.11 万元。本期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款191.26 万元,转回对应信用减值准备 191.26 万元。
3、其他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转回-北京耀莱
2024 年,收回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947.64 万元,该事项计提
的信用减值准备已全部转回。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和转回的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共5,102.09 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报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