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6:57:23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
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2024 年 3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交易等。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策略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审计计划与策略没有异议。
(三)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基本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 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安
乃达 2024 年度审计总结》,各委员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没有异议。
(五)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