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康芝药业: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1:55:45

公司简称:康芝药业 证券代码:30008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目 录

一、释义 ...... 2
二、声明 ...... 3
三、基本假设 ...... 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5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7
(二)结论性意见...... 7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8
(一)备查文件...... 8
(二)咨询方式...... 8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康芝药业: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指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的期间。
8. 归属: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
对象账户的行为。
9.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10.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3.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4.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监管指南》: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
16. 《公司章程》: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9.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公司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对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期间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 2023年 6月 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综上,我们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康芝药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处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6.3225 万股。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康芝药业本次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方攀峰
联系电话: 021-52583137
传真: 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 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

康芝药业30008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