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跃刚-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9 03:23:53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跃刚-已离任)
本人黄跃刚,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在 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7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因个人原因,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跃刚,男,1958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1982 年至 1991 年,曾任吉林财经大学(原吉林财贸学院)教师、校办副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91 年至 1993 年,担任深圳市远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3 年至 1995 年,历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经理、支行行长;1995 年至 1998 年,担任深圳市黄金灯饰(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1998
年至 2005 年,担任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2005 年至 2006 年,
担任天津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担任深圳市中南酒店(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至 2018 年,担任深圳市滨基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 年 10 月至今,退休;2019 年 3 月至 2023 年 9 月,
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0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深圳拓邦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 年 度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列 席 股
独 立 董 应 参 加 席 董 事 方 式 参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大 会
事姓名 董 事 会 会次数 加 董 事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黄跃刚 4 0 4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任职期间,对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 2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审议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总结,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材料及胜任能力进行讨论。在与委员及工作人员的沟通中,结合自身专业财务知识及
项目经验,对内部审计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监督。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等,在董事会上就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资产减值、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总结等进行探讨与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及专委会的机会以及其他现场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的汇报,重点关注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运营合规、透明;同时,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跟踪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相应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天职国际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李宝章先生、李方悦(LIFANGYUE)女士、王拥军先生、赵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举吴胜涛先生、赖向东先生、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将 2024 年 1 月 10 日确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跃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