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54:4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并出席股东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认真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 审议通过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4 议案七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 19 日 议案八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控股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4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6 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6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7 日
议案二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7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月 15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月 14 日 议案二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10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月 29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12 议案一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第四次会议 月 9 日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机制基本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子公司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批准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
(包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实际担保累计金额未超过前述额度,且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担保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流程并及时进行公告披露,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 2024 年以前年度相关事项开展自查工作。经自查,公
司发现存在一些信息披露相关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及时启动了前期差错更正工作。监事会亦高度关注前期差错更正的进展情况,督导公司尽快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严格复核与指导下完成前期差错更正相关工作。
三、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加强财务监督:继续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防范财务风险。
完善内部控制:进一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强化关联交易监督: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利益输送。
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定期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培训,提升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加强信息披露监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权益。
监督股东会决议执行:继续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