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圣来)
公告时间:2025-04-29 01:53:5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圣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圣来,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
工学博士。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山东省科学院工程师;1995 年 6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山东轻工业学院基础部讲师;2000 年至今,任职于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60.SZ)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惠伦晶体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时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 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东大会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次数
王圣来 7 7 0 0 否 3 3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实际按
时出席 3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间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2024 年 06 第四届董事会 案》
月 24 日 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案》
2024 年 07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对总经理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议案》 同意
月 15 日 提名委员会 《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 同意
议案》
2024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对总经理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议案》 同意
月 03 日 提名委员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
了会议,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 同意
2024 年 04 独立董事第一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09 日 次专门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 同意
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08 第五届董事会
月 09 日 独立董事第一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次专门会议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定期报告工作职责。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认真查看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培训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
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未发现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异常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提供相关会议材料,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4 年
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已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对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后本人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董事、监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选举、监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议、参与培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公司股东、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圣来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