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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军)

公告时间:2025-04-29 01:20:5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石军,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
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建议,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石军 8 0 8 0 0 1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共计 10 次,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次,全部为亲自出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相关工作要求,听取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建议,使审计委员会发挥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发展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帮助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
按照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所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分析,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对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形成讨论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四、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公司现场检查及门店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资产收购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与公司董
监高、外部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结合本人在财务、金融方面的专长,对公司经营策略、资本运作等情况给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履职期间内,现场工作时间合计约为 15 天。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确保所发表的意见专业、客观,不受任何股东以及关联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报告期,本人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积极的沟通工作,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各阶段审计进展及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及时了解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公司财务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讨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全面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议,我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根据公司编制并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对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定期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上年度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关于开展 2024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过事前对公司财务情况、业务开展计划及风险防控情况的了解,经独立判断,我向公司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我认为,报告期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八、培训学习及其他
本人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及修订情况,并持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将继续为公司健康、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联系方式
E-mail:shijun@honteyfund.com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4 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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