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47:52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5-014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新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告2025-015)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2025-016)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详见公告2025-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5-018)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2025-021)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2025-022)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和经
理层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了“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一般市场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