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25:55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2,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31.2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705,977,235.17 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8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0,597.72
减: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800.00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4,088.68
上市后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9,129.03
手续费 0.33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37.27
加:利息收入 1,358.95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3,901.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3,918.86
差异【注】 17.65
注:差异系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金额17.65万元,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6,017.71 万元(不含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37.27 万元),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7,6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
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3,918.86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为 3,918.8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 年4 月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超额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开立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 3 个募集资
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尚未到期理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财产品金额 备注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11012029200400770 39,188,568.70 0.00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城北 1211014029200249947 已注销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66280852683 已注销
公司绍兴市分行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 1170002804000001 已注销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合 计 39,188,568.70 0.00
注: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9,188,568.70 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39,188,568.7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 年12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88.68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2.88 万元,共计 24,201.56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 年12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实际节余资金 2037.27 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包含工程尾款 774.83 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62.4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0,597.7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5,597.72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3.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