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47:37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我国盐产业处于深化改革的发展阶段
盐是生活必需品,也是化学工业及其他诸多产业领域的基本原料,盐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盐产业处于深化改革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盐业协会《盐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要坚持供需平衡、创新驱动、集群发展、绿色发展,继续深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盐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该指导意见指出要合理发展盐化工,提升生产规模,实现产业升级。大力开发盐穴资源在储能、储气等方面的应用;井矿盐区全面开展节能降耗,积极推广五效、六效真空制盐工艺技术和机械热压缩制盐工艺(MVR)技术在技改或新建制盐项目中的应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储气库卤水制盐项目充分结合公司盐穴资源禀赋优势,以创新绿色发展理念为基础,符合盐产业发展趋势,受到政策支持,有助于不断增强盐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
2、盐穴综合利用是培育新质生产力、能源战略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有利于落实“深地”战略
盐穴综合利用不仅是盐业行业迈向价值创新与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步,更是实现培育新质生产力、能源战略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盐穴是在盐矿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地下空间资源,具有体积大、密封性好、稳定性强等特点。通过综合利用,将盐穴这种原本相对低值的资源转化为具有高附加值的储能空间、储气空间等,大幅提升了盐矿资源的整体附加值,使盐业行业从传统的资源开采型向资源综合利用型转变,助力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清洁化转型。盐穴储能、储气、储氢、储氦及盐穴液流电池等“多能并储”格局立体化铺开,将为服务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深地”探索是我国“四深”(深地、深空、深海、深蓝)战略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向地球深部开发资源、拓展空间、确保安全。盐穴属于地下
空间利用的重要领域,在能源储备、资源开发等方面具备创新性开发空间,实现减碳与资源循环利用。盐穴综合利用有利于落实“深地”战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储气库卤水制盐项目,属于盐穴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通过综合利用盐穴资源,将其转化为高附加值储能空间,同时进一步开发其卤水净化、制盐等功能,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盐及盐化工主业,发展盐穴综合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盐及盐化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显著提升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3、盐循环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
根据《江苏省淮安市“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全国盐健康产业和盐循环经济发展先锋属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储气库卤水制盐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项目投产后,将有力促进淮安市制盐产业向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带动储能产业和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的协同发展,响应地方政府号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024 年 7 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
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通过改革提高战略支撑能力、民生保障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公司作为江苏省属国企,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储气库卤水制盐项目,属于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能源需求的重要举措,将推动盐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增强国有资本在盐及盐化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培育盐穴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公司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盐穴综合利用两大产业,围绕盐矿的开采、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开展业务。公司在盐产业具有“循环经济、矿产资源、区位运输、技术创新、产销一体、知名品牌”等核心优势,其中,公司盐碱钙循环经济产业链为国内首创,采用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形成了“钙液采卤、碱渣注井、盐钙联产、全卤制碱”的循环生产工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储气库卤水制盐项目属于苏盐井神盐及盐化工主业,进一
步将制盐环节纳入循环经济链中,加大卤水消纳能力,更好地培育盐穴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盐及盐化工主业,加快构建“盐+储能”产业新格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走在行业前列,打造全国盐业高质量发展“实业典范”,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与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公司的项目建设补充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提升公司在宏观经济波动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为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支撑,使公司能够更有效地应对未来市场竞争。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控股股东关联方部分认购发行股份,增强市场信心,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苏盐资产部分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彰显了对公司过往业绩的肯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决心,有利于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信心,助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的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 188,912.00 180,000.00
合计 188,912.00 180,000.00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能够加大公司的卤水消纳能力,更好地培育盐穴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方向。
2、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局限性
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融资成本较高。若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持续提高,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会降低公司整体利润水平,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有较好的可规划性和可协调性,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使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可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苏盐资产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除苏盐资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苏盐资产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合规。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如有小数,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整),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苏盐资产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苏盐资产将不参与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