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进行现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9:48:0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进行现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
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公司”)2020 年、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景旺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进行现金管理、日常关联交易、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54.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38.4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3,96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
号 金投入金额 额(含存款利息)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
1 司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 258,715.43 113,961.54 73,064.91
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
目
合计 258,715.43 113,961.54 73,064.9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 1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景 20 转债”)1,78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022.92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 23 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8.4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96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景旺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景 20 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使用“景 23 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仅由募集资金存款银行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为公司提供现金管理增值服务,期限在一年以内,按照确定的利率取得收益,有保本约定,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审议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风险
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等会议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
人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