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8:41:30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诊断”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科美诊断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15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44,593,051.9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556,948.01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 XYZH/2021BJAB10387 号《验
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5,790,980.79
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余额为 628,873.48 元,无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3,15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44,593,051.99
募集资金净额 248,556,948.01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55,790,980.79
其中: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123,143,353.57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 89,094,974.74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43,552,652.48
减:支付发行费用的税金金额 2,128,301.88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991,208.14
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628,873.4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及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子公司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博阳”)、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子公司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截止日余额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 1101040160001285054 活期 0.12
村支行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15863583633313 活期 628,873.36
营业部
建设银行苏州科技 32250110346100002598 活期 0.00
城支行
合计 628,873.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决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购买的平安银行1,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2024年5月10日,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决议的区间内存在超期情况,但相关理财产品已于2024年5月10日到期收回,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2024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科美诊断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科美诊断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事项以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