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41:47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50,833,018.8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6,981.13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3,306.49 万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438.87 万元,扣除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1,477.83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6.87 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895.14 万元,收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共计 4,292.9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682.82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
理金额为 5,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182.8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号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1929877 1,181.26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3361610912 1.56
合计 1,182.82
注: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账户:1302010619200304828)、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632789058)已于 2023 年销户。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3,306.49 万元(其中包含支付非募投项目金额 771.84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存款期
元) 收益率 限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兴业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5,500.00 2025/3/31 1.3%加浮 111 天
公司合肥 111 天封闭式产品 收益 动收益
分行
四、结余募集资金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460 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预计节余金额 3,394.27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变更如下:(1)结余募集资金中 2,300 万元用于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2)结余募集资金中 1,094.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4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户:499010100101929877)的 771.84 万元资金用于日常材料货款支出,上述募集资金支付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中募集资金支出范畴,公司自行及
时检查后已对上述错误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整改,并于 2024 年 3 月公司将上述所转出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共 799 万元已全部转回至原募集资金账户中。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0723 号),认为元琛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琛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除上述已整改事项外,元琛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916.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06.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94.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38.87
已变更 调整以前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本年 是否 项目可行
项目 ,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年度非募 截至期末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到预定 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 部分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投项目投 累计投入 入金额的差额③= (%)④=② 可使用 现的 预计 生重大变
变更(如 ① 入 金额② ②-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