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22:56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对立信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旭辉、立信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年报、 1,096 万元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
估、立信等 2016 年年报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
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立信
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
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
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谢东良,200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担任 4 家上市公司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幈,201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5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顺玺,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签署上市公司 14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要求的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一)项目咨询
立信在总所组建由数十名业内顶尖会计、审计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标准和风险管理团队,研究跟踪相关专业标准、执业准则和监管要求的发展动态及其实务应用,为全所范围的项目相关重大会计审计及风险事项提供高质量专业技术咨询意见,及时高效解决意见分歧等。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风险管理部专职风控复核人员或总所委派风控所长之间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立信相关制度、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报告。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严格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风险管理部专职风控复核人员、总所委派风控所长等在内的多级复核、项目质量检查和监控机制,明确复核要点及相应质量管理措施,协同配合识别质量管理缺陷,确保质量管理要求的落实、整改和完善。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项目的适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为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奠定了适当基础。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四)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制定了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和实施各种质量检查程序,每年定期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以监控业务部门项目的执行,以及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应用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立信相关管理制度,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负责协调、实施和记录各种质量监控程序,并将监控活动实施情况、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问责方案等向首席合伙人以及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进行通报。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就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予以分析。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政府补助、持续经营评估、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评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等。
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