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人福医药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5:43:0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末,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4 家。
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惠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1999 年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执业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5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0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律处分 21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
发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四)监控与整改
大信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 2024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事务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具备上市公司丰富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大信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内控、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税务、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大信事务所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
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事务所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信息系统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大信事务所于 2022 年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大信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